主要包括掌握“幼儿生活管理”技能与环境卫生。
细则如下:晨、午检: 协助老师晨、午检,做到一摸、二看、三问、四查。洗手: 协助教师指导幼儿和帮助小班幼儿将手洗干净。进餐:桌面消毒干净,碗筷摆放整齐,中大班指导值日生擦桌子、摆碗。
入厕:照顾年龄小的幼儿入厕,帮助穿脱衣裤,培养幼儿良好的入厕习惯。饮水:协助老师组织幼儿喝水,要求保育员预先晾好温热适宜的开水。保证每个孩子饮足够的水。饮水前桌面消毒与进餐相同。
基础目录 |
技能目录 |
第一章 保育员职业道德与职业守则 |
第一章 卫生管理 |
第二章 婴幼儿生理学知识 |
第二章 生活管理 |
第三章 婴幼儿卫生保健知识 |
第三章 配合教育活动 |
第四章 婴幼儿心理学知识 |
第四章 培训与指导 |
第五章 婴幼儿教育学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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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婴幼儿常见病及常见传染病防治基础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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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婴幼儿安全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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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婴幼儿营养常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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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相关环境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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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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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潜在需求巨大,但其专业性运作和行业管理缺乏系统性。保育员整体素质水平参差不齐、专业科学知识匮乏,更是有许多从业人员大部分为自学,对幼儿教育缺乏完整的认知,教学内容也只是简单的幼儿园教育。由于缺乏统一管理和教材,也呈现出理论基础薄弱,师资水平参差不齐,需要加以正确的引导和管理。用国家职业标准去规范幼儿教育培训教学,理顺培训市场。
幼儿园、托儿所、早教中心、家政服务公司、社区服务中心、幼儿教育机构等。
1.准妈妈和准爸爸;
2.想要精心照料孙子或外孙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
3.早教机构中未取得《育婴师》资格证书的教学工作人员;
4.幼儿园的幼师;
5.从事母婴照料的月嫂;
6.想从事婴童行业的人员;
7.在校的幼师、护士、医士、营养等专业的学生。
保育员2020年出台的职业标准,更改为初、中、高三个等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