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婴员职业定义:是指对0-3岁婴幼儿生活照料、日常生活保健与护理和教育,辅助家庭完成科学育儿工作的人员。是“主动教育全过程”的教育工作者。经过专业的营养、保健、日常护理、教育、心理、意外伤害预防等全方位的专业培训,为孩子提供的专业服务。 是通过严格标准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业的从业人员,为广大婴幼儿家庭提供专业的服务。
根据0-3岁婴幼儿生理、心理的发育而设计的生活照料、保健与护理、健康与管理、教育实施等方面内容的学习。
课程内容具体包括
1.生活照料:婴幼儿的喂养与营养、大小便护理与训练、睡眠照料与训练、清洁与消毒、出行照顾等。
2.健康管理与保健:对宝宝的成长监测、应对疾病和意外伤害。
3.神经心理发育:通过语言能力、感知能力、动作能力等方面测评并实施教育措施促进心理发育。
4.个性化教学:选择和设计游戏,为不同的宝宝制定个性化培训方案。
基础目录 |
技能目录 |
第一章 育婴员基础知识 |
第一章 健康监测 |
第二章 生活照料 |
第二章 健康风险评估和分析 |
第三章保健护理 |
第三章 健康指导 |
第四章 健康与管理 |
第四章 健康危险因素干预 |
第五章教育与实施 |
实践:健康管理案例 |
1、2005年后中国进入第三次生育高峰期;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教育部等十个部门团体《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必须加强婴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随着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的出台,婴幼儿教育越来越受到社会和家长的重视,育婴师市场前景非常看好;
3、消费认同度;
4、教育必须从娃娃抓起,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家庭已经意识到了儿童早期教育及护理的重要性;
5、传统的早教育婴模式已经愈来愈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孩子的发展没有得到足够的满足;
6、中国婴幼儿早期教育市场迅猛发展。
目前我国的学历教育机构还没有开设专门针对0-3岁婴幼儿学前教育的专业,使得这个年龄阶段的教育人才出现空白。其实现在对0—3岁专业育婴人员的需求非常大,由于没有这方面的“正规”人才,在社区或一些育婴公司出现了所谓0—3岁的育婴人员,但实际上她们大多数只能算是“月嫂”,因为她们几乎没有经过系统的育婴培训,也不具备这种职业资格。在她们的服务中就难免出现问题,因此家长对这个阶段育婴师的投诉意见也最多。国家在2003年初推出了育婴员的职业标准,这就要求从事育婴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在幼儿园、亲子园等机构从事早教的教学和管理人员;
2、拟开办幼儿园、亲子园等早教机构的投资创业人员;
3、正在从事或准备从事母婴护理、家庭入户或社区指导的育婴职业工作人员;
4、准备从事婴幼儿照料、护理、教育或相关专业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学生;
5、希望获得婴幼儿科学照料、护理、教育知识和技能的(准)父母、(准)祖父母等;
6、从事母婴服务和母婴用品和保健品销售的服务人员。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 ②或相关专业 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